一份维系父女亲情的抚养费,一起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难题,在检察机关精准监督与法院协同配合下,仅用一个半月便成功化解,彰显执行全流程监督机制的制度价值。
“原本是要求监督法院向公安移送拒执罪线索的,还预想通过刑事自诉、债权人撤销之诉来维护权益,没想到通过检察机关的执行活动监督,这么快就解决了问题。”申请人代理律师感慨道。
这起成年子女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遭遇被申请人转移名下财产,致使案件面临不能直接执行的困境。检察机关通过刚柔并济释法说理、法院通力协作等方式,推动两案合并执行,实现了案件高效化解。
监督初衷:移送拒执罪线索的诉求
这起执行案件涉及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纠纷,间接牵扯两个重新组建的家庭。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申请人在法院立案后迅速将名下一套不动产无偿转让给现任妻子,账户内亦有资金流向现任妻子,意图规避执行义务。
面对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的行为,申请人某媛不愿意再进行撤销权之诉,转而向检察机关申请执行监督,核心诉求是监督法院将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审查,并表示公安机关认为不能达到立案条件,其申请刑事自诉。
“当事人起初情感愤懑,希望通过刑事立案来打击并向被申请人施压,但经过我们全面审查,认为可以先通过更高效的执行活动监督途径,联系被申请人、与法院沟通后再行解决问题对策。”承办检察官介绍。
精准监督:口头建议合并执行
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执行案件标的额50万元,经法院强制执行,冻扣被执行人账户后履行了约5万元,查封了一套有抵押贷款的房屋。房屋价值远高于执行标的额,在申请人不愿意行使撤销权之诉的前提下,该套抵押房屋是执行首选。为此,办案检察官全面审查执行案件,发现执行依据调解抚养费的总标的100万元,分为两期履行,除执行案件的第一期50万元外,还有另一期50万元抚养费即将到期。这两笔抚养费源于同一当事人、同一事实,具备合并执行的基础。检察机关主动与法院沟通协作,为破解当下执行困境,减少诉累,提议将两个案件合并执行。这一建议得到了法院的认同,立即对第二期50万元的抚养费案件予以立案。
“对执行中的监督案件,我们摒弃了‘唯数据论’‘程序性监督’的机械思维,把精力重点放在实质解决问题上。”承办检察官表示,“通过这种‘执行监督+检察和解+法检协作’的工作机制方式,我们不再局限于程序审查,而是主动联系被申请人,尝试推动更高效的执行化解途径。”
刚柔并济:释法说理与执行威慑并举
在推动合并执行的同时,检法两机关针对执行措施、执行和解方法迅速达成共识,为案件顺利执行铺平道路。如被申请人转移财产、拍卖房屋、执行和解、协力化解等涉及执行具体问题。检察机关耐心听取被申请人讲述案件背后的故事,从父女亲情角度细心开导被申请人,唤醒父女亲情。针对转移财产的违法行为,检察官严肃地进行了批评,并阐明了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包括检察机关正在监督法院移送拒执罪线索的情况,形成有效的监督威慑。刚柔并济的策略收到显著效果。被申请人从一开始的抵触转变为主动配合,最终表示愿意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
通过检法协作机制,这起案件在一个半月内实现了全部履行完毕,有效避免了诉累问题。检察官表示,“从当事人申请监督拒执罪线索移送,到通过执行活动监督实质化解纠纷,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执行全流程监督中的能动履职。”
本案的成功化解,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对执行工作全流程监督的要求提供了有益实践和生动注脚。(通讯员 丁淑丽)